教学运行保障部〔2024〕70号
各学院、学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及《宁夏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3〕207号)文件要求,各学部需上报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拟聘请外聘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外聘教师聘任流程
各学院按实际需求和聘任条件提出拟聘人选,严格审核外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填报《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审批表》,报所属学部汇总。
二、外聘教师材料提交要求
1、《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审批表》:纸质版两份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8079719@qq.com。
2、《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汇总表》:纸质版需学部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8079719@qq.com。
3、学院外聘教师会议纪要原件,会议纪要需标明每名外聘教师课酬,并由学院领导签字确认。
所有承担本科教学外聘教师的材料需于11月27日前上报至教学运行管理中心(贺兰山校区文贺楼105),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2061111。
承担研究生教学外聘教师的材料需于11月27日前上报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徐老师处。
三、聘任要求
1、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宁夏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3〕207号)文件要求审核所聘教师资质,严格审核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无教师资格证、评教成绩低于平均成绩以及学历较低的教师应慎聘。
2、各学院要加强外聘教师管理,学院要与外聘教师面谈并签订承诺书,聘任中小学在职教师需聘任教师所在学校开具同意承担校外课程授课证明,应对所有聘任教师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意识形态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特别是对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申请聘任的教师,要加强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3、外聘教师课酬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核发,除个别外聘教师的课酬经学校专题会议通过的,需附相应会议纪要。
附件:
1.《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审批表》
2.《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汇总表》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