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7:17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4〕72号

各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流程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申报

开课教师向所属学部提出申请(部分行政及书院教师所开设的课程,根据开设课程内容所归属的学院上报至相应学部),提交《宁夏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表》2份,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表、教材或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各1份,由各学部存档。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学部审核

申报教师及申报课程须经开课学部审核,确定符合《宁夏大学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本科生院〔2024〕25号)相关规定的准予开设,并由学部统一填写《宁夏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汇总表》(由学部领导签字并盖章),于2024年11月27日前报送至教学运行保障部教学运行管理中心牛老师处(文贺楼105室)。

三、学校审核

教学运行保障部根据教师申报情况对开设课程进行初审,本科生院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的课程将准予开设。

四、课程学分设置及教学要求

通识教育选修课为2学分,32课时,采取随堂考试,考试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平台并打印签字,将成绩单打印件与考核试卷(论文)等相关材料交学部存档。

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我校加强素质教育、实现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举措。教学过程要严格按照《宁夏大学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本科生院〔2024〕2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按照《宁夏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3〕209号)文件规定,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制度,也是巩固本科教育中心地位,提高学校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鼓励本科教学工作量较少的教学单位或目前在管理岗位同时又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的人员,可积极开设面向全校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二)为了让学生在选课之前更多地了解课程教学内容,助力选课,请开设公共艺术类课程的教师同时提供课程内容介绍材料(500字以内,允许有适当图片),课程介绍将作为选课通知中的附件发布给学生。其他课程教师自主选择是否提交课程介绍。课程介绍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学运行保障部牛老师,邮箱:348079719@qq.com。

请各学部接到通知后,及时落实并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附件:

1、《宁夏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表》

2、《宁夏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汇总表》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