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安排:见附件
二、考试说明
1、凡未在教务系统报名的同学不安排考试;
2、请重修考试的同学查明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准时参加考试。不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将视为弃考,不再另行安排;
3、请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请于考试之前补办,否则不准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者按自行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4、相关网课成绩请于12月30日前提交至各指导老师处,未发送网课学习成绩者,网课成绩将按照零分录入;
5、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纪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诚信考试,考试过程中不允许查阅纸质或电子资料、或有他人传递与考试相关的信息;
附:考试名单及考试安排
数理与信息学部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