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团委、重修学生:
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17〕248号)和《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补(缓)考、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学运行保障部〔2025〕7号)的相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已在教务系统报名重修的往届延期毕业生。
二、重修时间
即日起至6月6日。
三、重修安排
课程重修采用校内、校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重修方式。
(一)校内重修
报名重修的学生向所在书院团委申请校内重修,经书院团委同意后,修改“到梦空间”系统中学生“毕业年份”等信息,加入相应学生部落,按在校生的方式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不含补录活动),通过系统直接获取学分。
(二)校外重修
报名重修的学生自主参加校外县级以上党政群团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团体)举办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依据活动主办方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中需注明参与活动的名称、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活动起止时间、活动总时长等,同时需加盖单位公章,手写材料不予认可,单次活动认定上限为24学分/学时,证明材料无具体时长的只认定5学分/学时)和活动照片(不少于3张,照片能体现学生本人参与活动)获得学分。
报名重修的学生在重修时间范围内,自行向校团委文化活动部(校团委108办公室)提交认定材料,经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在“到梦空间”系统中予以补录。
四、特殊情况处理
因严重身心疾病等其他原因无法满额修读“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的学生,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学生向所在书院团委提出降标申请,经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连同情况说明、证明材料(疾病诊断证明应由三级以上医院出具)、会议纪要等支撑材料于重修时间内报校团委文化活动部(校团委108办公室)审批,降标额度原则上不得高于30%。经校团委批准后,降标且达标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转换标准按“A档”85分计算。
五、“第二课堂成绩单”合格标准
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17〕248号)要求进行学分核算,其中:必修课100个“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包括思想引领类活动和志愿服务类活动,每4个志愿服务时长兑换5个第二课堂学分),选修课200个“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必修课超额学分可冲抵选修课学分。必修课修满且总学分达到300个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合格,否则不合格。在校期间已获得的学分予以认可。
六、学分转换标准
成绩类型 |
二课学分 |
百分制分数 |
绩点 |
合格 |
A档 |
=300 |
85 |
3.7 |
B档 |
(300,400] |
88 |
3.7 |
C档 |
(400,500] |
90 |
4.0 |
D档 |
(500,600] |
95 |
4.0 |
E档 |
(600,700] |
98 |
4.0 |
F档 |
(700,+∞) |
100 |
4.0 |
不合格 |
Z档 |
总学分<300 或必修课<100 |
50 |
0 |
七、责任要求
“第二课堂成绩单”重修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各书院团委在组织校内重修环节要认真、客观、真实,校团委将全程监督重修工作,并严肃处理违规开展校内重修的责任人。对虚假参加校内重修或提供虚假校外重修证明材料的重修学生,成绩按不合格记载。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