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0日 11:15   


各书院团委、重修学生:

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17〕248号)和《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补(缓)考、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学运行保障部〔2025〕7号)的相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已在教务系统报名重修的往届延期毕业生。

二、重修时间

即日起至6月6日。

三、重修安排

课程重修采用校内、校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重修方式。

(一)校内重修

报名重修的学生向所在书院团委申请校内重修,经书院团委同意后,修改“到梦空间”系统中学生“毕业年份”等信息,加入相应学生部落,按在校生的方式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不含补录活动),通过系统直接获取学分。

(二)校外重修

报名重修的学生自主参加校外县级以上党政群团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团体)举办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依据活动主办方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中需注明参与活动的名称、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活动起止时间、活动总时长等,同时需加盖单位公章,手写材料不予认可,单次活动认定上限为24学分/学时,证明材料无具体时长的只认定5学分/学时)和活动照片(不少于3张,照片能体现学生本人参与活动)获得学分。

报名重修的学生在重修时间范围内,自行向校团委文化活动部(校团委108办公室)提交认定材料,经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在“到梦空间”系统中予以补录。

四、特殊情况处理

因严重身心疾病等其他原因无法满额修读“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的学生,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学生向所在书院团委提出降标申请,经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连同情况说明、证明材料(疾病诊断证明应由三级以上医院出具)、会议纪要等支撑材料于重修时间内报校团委文化活动部(校团委108办公室)审批,降标额度原则上不得高于30%。经校团委批准后,降标且达标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转换标准按“A档”85分计算。

五、“第二课堂成绩单”合格标准

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17〕248号)要求进行学分核算,其中:必修课100个“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包括思想引领类活动和志愿服务类活动,每4个志愿服务时长兑换5个第二课堂学分),选修课200个“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必修课超额学分可冲抵选修课学分。必修课修满且总学分达到300个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合格,否则不合格。在校期间已获得的学分予以认可。

六、学分转换标准

成绩类型

二课学分

百分制分数

绩点

合格

A档

=300

85

3.7

B档

(300,400]

88

3.7

C档

(400,500]

90

4.0

D档

(500,600]

95

4.0

E档

(600,700]

98

4.0

F档

(700,+∞)

100

4.0

不合格

Z档

总学分<300

或必修课<100

50

0

七、责任要求

“第二课堂成绩单”重修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各书院团委在组织校内重修环节要认真、客观、真实,校团委将全程监督重修工作,并严肃处理违规开展校内重修的责任人。对虚假参加校内重修或提供虚假校外重修证明材料的重修学生,成绩按不合格记载。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