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6:52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5〕31号

各学部、各学院、各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5年6月23日—7月9日进行,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切实加强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学院要加强命题工作,提高试卷质量

(一)各开课学院根据教学大纲,认真审定A、B试卷及参考答案,填写《宁夏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审批表》。

(二)试卷的命题、审查等各环节涉及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密,防止考题信息泄露。

二、书院要加强诚信教育,营造良好考风考纪

各书院要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宁夏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宁夏大学学生考场守则》,结合考试违规案例做好警示教育,确保覆盖全体学生。让每位同学知考规、懂考纪、讲诚信,树立“认真复习、诚实应考”的诚信考风,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三、学部要规范考务管理,压实主体责任

(一)学部要严格落实期末考试的学部、学院、书院巡考制度,认真检查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及考场秩序等。

(二)各学部、学院要高度重视监考工作,组织监考教师学习《宁夏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宁夏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使监考教师明确监考职责、熟悉操作规程、掌握监考要求,确保监考工作规范、有序。

(三)考试前,各学部须再次确认各门课程考试的监考教师(尤其是公共课程的监考教师)是否安排到位,避免漏排、少排监考教师,并向监考教师发出监考通知。

(四)规范试卷袋管理,学部按考场进行试卷密封。密封试卷袋内除试卷外,还应提供考生签到表、考场记录表、《宁夏大学监考人员守则》、《宁夏大学学生考场守则》、《宁夏大学考试违规现场情况登记表》《宁夏大学课程考试监考人员操作流程及履职清单》等。

四、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场纪律

(一)监考教师必须熟知监考流程和要求,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提前确定好监考地点、时间和试卷领取地点,确保考试正常进行。如有突发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部教学管理人员。

(二)监考教师需于开考前30分钟到学部工作人员处领取试题、答题纸及考务材料等,并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场环境,要求考生将考试无关用品集中放在指定地点。书写考试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段、警示语等,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三)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务必要重申考试纪律,认真检查考生所带证件,核对考试科目,安排学生在签到表中签到,提醒考生遵守考场秩序,

(四)考试开始前5分钟,监考教师须向全体考生宣读告知《宁夏大学学生考场守则》。

(五)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一前一后,不得擅离监考岗位,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看书报、聊天、睡觉等。

(六)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认真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与试卷袋上的有关信息,认真整理、清点试卷,做好试卷交接。

(七)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现象时,监考教师应按照《宁夏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宁大校发〔2023〕120号)及时依照程序处理。


附件:宁夏大学课程考试监考教师操作流程及履职清单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