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保障部〔2025〕49号
各学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25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工作
(一)政策依据
1.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见附件1)。
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18号)(见附件2)。
3.《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
(二)抽检范围
我校2024-2025学年度(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和国际学生。
(三)抽检内容
重点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
(四)时间安排
1.9月1日—9月3日,各学部、相关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自查工作。
2.9月4日—9月7日,各学部、相关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核。
3.9月8日—9月25日,各学部、相关学院完成本年度论文原文报送和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
4.9月26日—9月30日,教学运行保障部完成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和专家信息库报送的提交工作。
(五)填报内容
除抽检平台自动调取原始学位授予信息外,各学部、学院仅需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科抽检信息平台中填写“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支撑材料文件名称”“查重报告文件名称”“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毕业生所在院系名称”六个字段。
“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已纳入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范围,教育部学位中心将从学生发展中心“学位平台”直接调取,无需重复上报。若在本科抽检上传论文原文校验时发现上述六个字段论文信息有误,须按照学生发展中心“学位平台”的相关程序申请勘误。
二、专家库更新
1.推荐专家条件: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在编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2.专家库更新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应推荐。专家库用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等工作。专家库工作主要包括:更新完善“上年度在库专家”和“本年度指导教师”两部分专家数据,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三、相关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教育部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并与招生计划、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经费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针对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开展约谈、整改、复查、问责,甚至撤销学士学位授予权点。因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四、其他事宜
(一)该项工作通过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微信群进行沟通与协调。各学部、学院指定联系人完成此项工作。
(二)请各联系人于8月31日前登录平台完善相关信息,仔细阅读平台公告中操作手册。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
(三)9月4日学校将开放学位授予信息数据下载,请各学部、学院联系人认真学习平台工作指南(见附件4),按时间要求完成论文原文报送和专家库信息报送更新工作。
(四)未尽事宜,联系人:官老师 杨老师,联系电话:2061014(6014)。
附件:
1.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18号)
3.《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4.抽检平台工作指南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