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外聘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5:58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5〕75号

各学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及《宁夏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3〕207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外聘教师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按需聘任:根据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及实践环节的实际需求,重点聘用教师教育课程教师(中学教师)、行业专家、技术骨干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外人才。

2.择优选聘:优先选择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资质)、教学能力突出、能长期稳定参与教学工作的人员。

3.规范管理:严格遵循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确保聘任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二、申报流程

(一)学院推荐

1.学院根据实际需求,组织教研室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并填写《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审批表》。

2.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核其教学能力、专业背景及师德表现。严格审核外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提交材料

1.学院将《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审批表》(纸质版2份领导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学部汇总。

2.学院将外聘教师会议纪要原件,会议纪要需标明每名外聘教师课酬,并由学院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学部。

3.学部于12月15日前将《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审批表》、《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汇总表》(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分别报教学运行保障部(本科教学)和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学),并同步将电子版报指定邮箱。本科联系人:牛老师,电话:2061111,邮箱:348079719@qq.com;研究生联系人:徐教师,电话:2061097。

(三)学校审核

1.教学运行保障部对承担本科教学的外聘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研究生院对承担研究生教学的外聘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2.审核通过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召开外聘教师专题会议进行审定。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宁夏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3〕207号)文件要求审核所聘教师资质,严格审核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无教师资格证、评教成绩低于平均成绩以及学历较低的教师应慎聘。

2.各学院要加强外聘教师管理,学院要与外聘教师面谈并签订承诺书,聘任中小学在职教师需聘任教师所在学校开具同意承担校外课程授课证明。应对所有聘任教师从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意识形态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要加强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3.外聘教师课酬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核发,特殊情况按照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执行,需附相应会议纪要。


附件:

1.《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审批表》

2.《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汇总表》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