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保障部〔2026〕34号
各书院、学部、中卫校区各学院: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96号)精神,为做好2026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无误邮寄,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转递流程
(一)填写档案转递地址
按期毕业的2026届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和博士)请于2026年5月26日—6月17日之间,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在“档案信息登记”模块按要求认真完成档案转递地址填写工作;延期毕业的学生在毕业后完成档案转递地址填写工作。填写指南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学校审核及转递
6月22日至6月30日,教学运行保障部学生档案管理中心集中审核。7月1日起,对审核通过的档案分批进行转递(审核通过后,转递地址不得更改)。毕业生可随时通过网址https://dagl.nxu.edu.cn/或通过手机扫码登录宁夏大学学生档案管理系统,查询EMS单号并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实时追踪档案转递状态,并及时联系就业单位或档案接收保管机构,确认档案是否已妥收,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做好落档工作。档案自邮寄之日起7个月内邮政受理查询;逾期邮政将无法受理查询。同时,请提醒档案接收单位填写并邮寄《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回执》。

二、档案转递类型
(一)档案转递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型选择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或签约单位接收,档案转递地址填写至就业单位,在图像材料选项中上传调档函或三方协议。
(二)档案转递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型选择托管单位接收,档案转递地址填写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各地人才服务中心)。在图像材料选项中上传托管单位调档函或三方协议。
(三)暂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型选择转回生源地,档案转递信息根据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反显,毕业生可结合反显信息进行修改或补充。若档案转递信息并未反显,毕业生需自行填写准确信息,档案转递地址需填写至户籍地(生源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各地人才服务中心)。
(四)考取国内高校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型选择升学外校接收,档案转递地址按照调档函要求填写,在图像材料选项中上传调档函,如有高校需将调档函虚线部分回执粘贴到档案袋的,各书院统一收取,按专业分类和学号由小到大升序排列整理后交至学生档案管理中心(贺兰山校区德勤楼103室)。
(五)考取我校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型选择升学本校接收,档案由教学运行保障部学生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归档管理。
(六)出国留学毕业生: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以学校为抬头的调档函,在档案去向中填写留服地址。
三、注意事项
(一)所有档案均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邮寄,不允许毕业生个人自提档案。
(二)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国企,具有保管各类人事档案的资格。个体、私营、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及个人都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工作单位接收档案但委托其他机构托管档案(一般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邮寄至受委托存档机构。
(三)转递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档案,毕业生可通过“我的宁夏”APP或“宁夏公共招聘网”查询档案存放地信息。档案转递至外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档案,毕业生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ohrss.gov.cn)查询档案存放地信息。近期,部分市、县人事管理部门官网公布了大学生档案接收地址、电话和联系人,毕业生可自行上网查询。
(四)毕业生务必准确填写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需具体到所在省、市、区县及门牌号,档案接收单位的全称及具体部门名称、档案接收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填信息均需提前与档案接收单位确认后再填报,否则将造成退档或丢失等不必要的麻烦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学生三方就业协议与所持调档函档案接收地址不一致时,审核将不予通过,以避免档案转递错误或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等问题。
(六)毕业生不得随意停机或更换手机号码,防止出现档案转递过程中对接不畅等情况发生。
四、有关要求
(一)档案是真实记录各阶段学习经历的各种原始记录材料,毕业生一定要重视。事关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生入学、就业、调动、升迁等各个重要环节,请各书院、学部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规范、高效完成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取、移交工作任务。
(二)根据《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大办发〔2026〕20号)精神,教学运行保障部学生档案管理中心将于6月18日前完成本科生档案归档密封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研究生档案的归档密封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51-2061020(6020)
附件1:全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
附件2:宁夏大学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图解(填报与追踪指引)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