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外聘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2日 10:56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6〕39号

各学院、学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及《宁夏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3〕207号)文件要求,需上报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拟聘请外聘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外聘教师聘任流程

各学院按实际需求和聘任条件提出拟聘人选,严格审核外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填报《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审批表》,校本部各学院报所属学部汇总,中卫校区各学院直接报我中心。

二、外聘教师材料提交要求

1.《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审批表》:两份纸质版《审批表》均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8079719@qq.com。

2.《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汇总表》:纸质版《汇总表》校本部各学部需学部领导签字盖章;中卫校区需学院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8079719@qq.com。

3.学院外聘教师会议纪要原件,会议纪要需标明每名外聘课酬,并由学院领导签字确认。

所有外聘教师的材料需于6月15日前上报至教学运行管理中心(贺兰山校区文贺楼105),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2061111(6111)。

三、聘任要求

1.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宁夏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3〕207号)文件要求审核所聘教师资质,严格审核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无教师资格证、评教成绩低于平均成绩以及学历较低的教师应慎聘。

2.各学院要加强外聘教师管理,学院要与外聘教师面谈并签订承诺书,聘任中小学在职教师需由聘任教师所在学校开具同意承担校外课程授课证明,应对所有聘任教师从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意识形态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特别是对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申请聘任的教师,要加强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3.外聘教师课酬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核发,特殊情况按照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执行,需附相应会议纪要。


附件:

1.《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审批表》

2.《宁夏大学聘任校外教师汇总表》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