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2026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6日 17:45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6〕53号

各学部、中卫校区: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26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工作

(一)政策依据

1.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见附件1)。

2.教育部《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13号)(见附件2)。

3.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2026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

(二)抽检范围

我校2025-2026学年度(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和国际学生。教育部和自治区学位办将上年度“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本科专业抽检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其他专业不低于2%。

(三)抽检内容

重点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

(四)时间安排

1.8月31日—9月2日,各学部、相关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自查工作。

2.9月3日—9月6日,各学部、相关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核。

3.9月7日—9月25日,各学部、相关学院完成本年度论文原文报送和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

4.9月26日—9月30日,教学运行保障部完成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和专家信息库报送的提交工作。

(五)填报内容

1.根据抽检信息平台中已有的2025/2026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组织完成论文信息补充和全部论文原文报送工作,并逐项进行核对,坚决避免出现“论文内容与学位授予信息不一致”“论文错传漏传”“论文缺页”等问题。

2.“论文类型”“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六个字段已纳入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范围,教育部学位中心将从学生发展中心“学位平台”直接调取,无需重复上报。若在本科抽检上传论文原文校验时发现上述六个字段论文信息有误或没有信息,请修改正确和补充后上传并申请勘误。

3.除抽检平台自动调取原始学位授予信息外,各学部、学院仅需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科抽检信息平台中填写“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支撑材料文件名称”“查重报告文件名称”“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毕业生所在院系名称”六个字段和全部论文原文的上传。

二、专家库更新

1.推荐专家条件: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在编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2.专家库更新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应推荐。专家库用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等工作。专家库工作主要包括:更新完善“上年度在库专家”和“本年度指导教师”两部分专家数据,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三、相关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教育部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并与招生计划、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经费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针对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开展约谈、整改、复查、问责,甚至撤销学士学位授予权点。因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四、其他事宜

(一)该项工作通过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微信群进行沟通与协调。各学部、学院指定联系人完成此项工作。

(二)本年度抽检工作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进行,请各联系人于8月31日前登录平台完善相关信息,仔细阅读平台公告中操作手册。

(三)9月1日学校将开放学位授予信息数据下载,请各学部、学院联系人认真学习平台工作指南(见附件4),按时间要求完成论文原文报送和专家库信息报送更新工作。

(四)未尽事宜,联系人:官老师 杨老师,联系电话:2061014(6014)。


附件:

1.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2.教育部《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3.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2026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4.2526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