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大学体育校园阳光长跑(闪动校园)规则的补充说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7:28   


各学院(不含中卫校区)学生:

为解决本学期大学体育校园阳光长跑(闪动校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现对 “校园阳光长跑”跑步规则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为了便于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参加跑步锻炼、提高身体免疫力,现将长跑配速由:4—8分钟/千米调整为4—10分钟/千米。

二、除金凤校区外的其他三个校区(贺兰山校区、怀远校区、文萃校区)的跑步区域由单一在田径场内跑步,扩大到全校区内跑步,详情如下:

贺兰山校区预设打卡点位由4个增加到30个

怀远校区预设打卡点位由4个增加到30个

文萃校区预设打卡点位由4个增加到30个

金凤校区田径场预设打卡点位4个

各校区跑步区域路线详见附件1、2、3、4

三、为了充分利用各校区具备跑步条件的道路,减少人员聚集,本学期剩余时间的校园阳光长跑采用“顺序打卡模式”:

跑步同学点击开始跑步键后,系统会参照跑步学生所在点位置,在整个校区的电子围栏内,从全部预设打卡点中(包括田径场点位),随机指定3个打卡点,跑步同学须按照打卡点位标记的1、2、3顺序依次经过各点位,每个打卡点成功打卡一次即可,打卡点感应范围约20米。在合规打卡之后或者之前,跑步同学可以在设定的校区电子围栏区域内任意安全道路跑步,不再出现新打卡点。

四、自2022年5月19日24:00起,以下未遵守规定跑步情况将被判定为阳光校园长跑违规,长跑成绩无效,客服不再受理申诉:

(一)跑步公里数未达标,成绩无效;

(二)配速不在规定范围内,成绩无效;

(三)全部打卡点未打卡或者部分打卡点未打卡,成绩无效;

(四)未按打卡点1、2、3顺序打卡,成绩无效;

(五)使用代步工具违规跑步,包括自行车、电瓶车、滑板、轮滑、卡丁车等,成绩无效,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任何代跑行为(包括一人代一人、一人代多人等),成绩无效,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七)采用技术手段违规跑步,成绩无效,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体育学院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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