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2日 14:33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3〕13号

各位考生: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3月11日在我校贺兰山校区举行,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时 间

 

类 别

3月11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3月6日至3月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考点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场地址等信息,知晓考试要求。准考证须打印清晰,正反面不允许有任何填涂痕迹,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考试现场不提供准考证打印服务。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二)开考15分钟后(第一场9: 15;第二场13: 15;第三场16: 15),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纪律

禁止考生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智能手表手环、无线耳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试期间不得擅自互借考试用品。考生进入考场前,自觉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发现考生有携带手机的一律不准进入考场。考试正式开始后,如果发现仍有考生持有严禁携带的设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成绩发布

2023年4月14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