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辅修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2023年秋季班招生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8:35   


为满足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提高我校学生人文素养,增强毕业生的就业能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宁政学办字[2007]9号),文学院自2007年开始开设辅修汉语言文学专业。招生以来,学院长期配备优秀的师资力量投入教学,近年来培养效果显著,为广大学生拓宽了就业途径。

一、招生对象

凡宁夏大学二年级、三年级在校本科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课程体系(共43学分)

课程      学分  课程   学分  课程    学分

古代文学(上) 2  现代汉语   3  比较文学原理 3

古代文学(下) 2  文学概论   3  美学原理   3

现代文学    3  文书学    3  逻辑学    3

当代文学    3  中国文化概论 2  外国文学   3

学位论文    10

三、学位的取得

学生在修完上表所列辅修学位的全部课程,达到要求、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宁夏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可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注:必须在取得本科学位的基础上方可获得辅修学位,辅修学位和本科学位共用一本学位证书)。

四、辅修年限及教学安排

学制两年。利用周六、周日安排课程。前3学期完成专业课,最后1学期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

五、学费标准

按照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生每年2100元,总学费4200元,分两次交清。缴费方式:登陆pay.nxu.edu.cn网址进行缴费。(不收取现金,全部学费网上统一支付,支持微信和支付宝)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额满为止。

报名地点:文学院办公室。(怀远校区怀远楼4楼410室)

报名资料:携带本人学生证、一张一寸蓝底照片。

七、咨询电话

157 6957 0678 安雯


文学院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