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0:38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3〕67号

各学部、前沿交叉学院:

为深入了解教学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日常教学管理,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1月10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学部自查和学校检查、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学部自查

1.课堂教学检查。组织开展学部领导、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学部教学督导等人员深入课堂进行听课;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及教学观摩活动情况。重点检查双语教学、新进教师教学、外聘教师教学的整体情况;检查教师辅导答疑、布置批改作业的情况。

2.检查试卷。检查上学期考试、阅卷、登分及考试资料存档情况;检查本学期开学初组织的补考试卷资料存档情况。

3.检查实验教学情况。检查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尤其实验课程教学大纲中实验项目开出率,实验报告的批改,实验课堂学生出勤情况等。

4.检查实践教学情况。检查课程实习、教育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具体工作安排及执行情况等。

(二)学校检查

由校领导、教学运行保障部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和调研以下工作:

1.检查各学部期中教学检查学部安排方案(学部须发学部红头文件)。

2.检查听课情况。检查学部领导、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学部教学督导等人员深入课堂听课情况;检查教师互相听课及教学观摩活动情况。

3.检查宁夏大学政府贴息贷款实验室项目(见附件)的建设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期中教学检查方案,创新检查方式,力求取得实效。

(二)各学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及时解决影响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的突出问题。

(三)校级督导员要联系所负责督导的学院组织开展教师、学生座谈会,学生座谈会须邀请书院参加。

(四)各学部要严格落实听课与巡视制度,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力度,明确听课责任,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有效运行。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部于11月16日(星期四)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送至教学运行保障部。纸质版材料请交至文贺楼教学运行管理中心(105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xin_nie03@nxu.edu.cn

联系人:聂昕 电话:2061822(6822)


附件:宁夏大学2022年政府贴息贷款实验室建设项目统计表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