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保障部〔2023〕69号
各书院:
根据本科生档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级本科生档案由书院向教学运行保障部移交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交时间安排
书院名称 |
移交时间 |
守正书院 |
2023年11月13日 |
润泽书院 |
2023年11月14日 |
鼎新书院 |
2023年11月15日 |
勤学书院 |
2023年11月16日 |
尚德书院 |
2023年11月17日 |
励行书院 |
2023年11月20日 |
求是书院 |
2023年11月21日 |
博雅书院 |
2023年11月22日 |
二、相关移交要求
1.档案是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更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学生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书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2.档案移交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分学院、专业,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整理。
3.档案统一由书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移交,不得指派学生或由学生本人移交档案。
4.移交时需填写《宁夏大学本科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一式两份)。
联 系 人:李宁 李婷婷
联系电话:2061020(6020)
移交地址:学生档案管理中心(贺兰山校区德勤楼103室)
附件:宁夏大学本科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