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6〕78号)精神,结合《宁夏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及《宁夏大学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面向全体学生,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导向,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个性化多元化教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培养造就基础扎实、人格健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型人才,为国家和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坚持创新引领,注重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灵感,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环境。
(三)改革目标
围绕建设“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西部一流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总目标,打造集“创新引领、就业创业、孵化转化”为一体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与亮点。倡导全新的运行模式,创建西部一流的创新创业学院,以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为重要抓手,整合校内外资源,全面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到2017年,按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要求,完成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创建与改革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和培养模式。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的学生人数显著增加,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以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为突破口,构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个性化多元化教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按照国家修订实施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细化学生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构建与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创新创业模块课程,使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成为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必要的创新创业模块课程,引导学生在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为创新创业就业生涯打下良好基础。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的开发,建设一批有特色、高水平、实用性强的创新创业教育开放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完善研究生创新创业学分设置,修订《宁夏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实施暂行办法》,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基础类、专业类示范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重点规划教材。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借鉴“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成熟做法,探索建立校企、校地、校校等协同育人新机制。推动部分有条件的专业向应用型转变,深化产教融合。举办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机制,实施毕业生第三方跟踪评估,建立就业和社会需求调研及反馈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每年建设一批学生自主管理的学科、专业交叉型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探索建立面向市场的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评价、推介和激励机制,引导学生在取得创新创业成果的基础上,实现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项目孵化。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全方位融合、全过程覆盖的示范专业。争创自治区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和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三)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鼓励非标准答案考试,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创新创业学分信息化管理水平。将学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课题研究、发表专业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学科竞赛活动等转换为学分。允许学生经学校同意后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支持学院建设面向全校学生开放的校内(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要求将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创业指导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教师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师资培训,鼓励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建立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导师库。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让亲身参与过创新创业的人才走进校园、走上讲台。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实现科研成果转化,依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允许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创业,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支持教师积极参加自治区、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的申报评选。
(五)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整合资源,积极与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机构主动对接,强化校地、校企、校校联合,校企联合实施创业能力培训计划,建立“创新创业训练、科技园孵化转化、就业实习实训”校内外一体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体系。强化基地建设,进一步打造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开展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认定与建设工作,把校内外工程训练中心、实验室、科研平台、基地等用于学生课外研究性学习、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科技创新,促进科技创新资源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盘活和改造校内外潜在场地,发挥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品牌优势,加快校内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构建校内校外一体畅通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实践体系。“十三五”期间,每年争取确立30项以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00项以上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00项以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60%以上的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训练,30%以上的学生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创建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和组织学生参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竞赛,加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的支持力度。争创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自治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室。
(六)改进学生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健全创业大学生心理疏导机制。完善科技、成长型创业项目资源库。完善创新创业和学生就业服务云平台建设。实施好大学生创业指导“双百计划”,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大讲堂活动。
(七)完善创新创业保障和奖励机制。学校在年度财务预算中,设立必要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和创新创业校长专项奖励资金。在宁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中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金,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资源,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校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出台《宁夏大学师生创新创业奖励办法》,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创新创业优秀学生。每年在学校创业孵化园、国家大学科技园中,评选一定数量的拔尖学生和创新创业团队予以表彰奖励。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参赛团队以及指导教师的奖励力度,着力提升团队项目质量和竞赛竞技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体制机制。实行创新创业教育“一把手工程”,成立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校领导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健全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工作组,书记、院长任组长,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院教学管理体系。
(二)强化督导落实。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考核学院(部门)领导班子、衡量学院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2016年起,把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生就业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写入教学质量和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之中,接受社会监督。党委督导室要充分发挥督导和牵头管理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与跟踪,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强化措施,不断完善工作体系。
(三)加强宣传引导。将创新创业文化作为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教育成为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豁达宽容的创新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