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7:04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2〕16号

各教学单位:

学校将于2022年6月20日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了认真做好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期末考试组织、命题、阅卷、成绩登记、试卷存档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考试领导、督查和巡视工作。

组 长:李建设

成 员:李 浩 曹 兵 任 磊 马正亮 李正东 李 园 冯淑萍 王 莅 黑敏星

2.学校考试办公室设在教学运行保障部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下达考试通知,安排公共课考试(中卫校区公共课考试安排由中卫校区公共教学部负责),协调解决考试期间出现的问题,通报考试情况等工作。

3.各教学单位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考试的全面工作,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违纪学生处理,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各教学单位成立考试工作巡视组,负责本单位的考试安排及考试巡视工作。

二、考试形式

(一)在校生采取线下考试方式。

(二)受疫情影响未能返校的学生采取同步线上考试方式。由各开课单位自行组织线上学生的考试。

三、考试具体安排

1.考试时间: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1日。

考试场次:第一场9:00-11:00,第二场14:00-16:00,第三场16:30-18:30

2.公共课考试时间由教学运行保障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具体课程和考试时间见附件1。《公共体育》及通识教育选修课考试随堂进行,专业课的考试时间由学院自主安排,原则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个别专业课程因教学计划的安排,其考试时间可酌情调整。为了避免重修学生期末考试时间冲突,学院安排考试时同一时间段内只能安排同一年级的学生考试。

3.专业课程考场均由学院安排,教务平台排考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6月16日,具体教室分配详见附件2。

4.中卫校区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公共课考试由中卫校区公共教学部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5.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6日安排全校通识教育公共课无纸化考试时间,请各学院在无纸化考试期间内不得安排学院的其它考试课程。

6.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自然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考试时间、方式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实施;非英语专业《第一外国语II》课程考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实行无纸化考试;其它课程考试时间、方式均由教学单位自定。

四、线上考试要求

1.开课单位在考前做好在线考试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每位学生能参加在线考试,正常接收和提交试卷,同时做好考试平台出现意外情况的预案,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各学院必须按照“一人一策”落实需参加线上考试的学生,并在6月16日前将(附件4)公共课线上考试学生信息表分别报送至教学运行保障部考试管理中心和开课单位。开课单位在考前需确定参加线上考试学生名单,确保所有参加线上考试的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3.由开课单位建立线上考试监考平台,加入参加考试学生,每一个监考平台(考场)学生人数不超过20人,一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教师。开课单位根据线上考试考场数合理安排监考教师人数。

4.监考教师至少在考前30分钟登录学院指定的监考平台,完成学生身份核查等工作,监考过程中必须全程开启摄像头进行监考。

5.线上考试监考必须全程录屏,保证画面清晰,相关考试资料开课单位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与线下考试档案保存期限相一致。

6.学生必须保证在独立安静、光线充足的房间内进行考试,视频画面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同时确保监考平台处于能连续不断地观察其考试状态的最佳位置。

五、命题

1.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宁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和《宁夏大学本科课程考试改革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内容认真命题。试题的数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度,覆盖面要宽。

2.已建有题库的课程一律使用题库命题。题库可以是套题题库,也可以是计算机题库。抽取题库中的套题,要确保在近四年内没有使用过。

3.两名以上任课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应采用课程组组卷的方式命题。对于暂不能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或可采取聘请校内非任课教师或校外承担相同课程的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命题,任课教师要准备同一水平的两套试题(A、B卷),考前由学院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用卷。

4.本次期末考试部分专业方向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仍实行教考分离,鼓励学院探索多种命题方式。教考分离根据《关于上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教考分离课程的通知》(教学运行保障部〔2022〕12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5.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必须采用教学运行保障部网站上提供的统一模板。

六、考试纪律、监考及巡考工作

1.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召开期末考试工作宣传动员会,把各种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规定提前告知考生,引导学生诚信考试,并向所在学院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保障考核的公平性。

2.考试前组织考试工作组成员(领导小组和巡视人员)进行考试有关条款的学习,明确工作职责。

3.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考试违纪学生要注意证据收集,认真做好违纪情况的认定,并严格按照违纪处理程序认真填写《宁夏大学考试违规现场情况登记表》,详实记录违纪事实,并由两名监考人员和考生签字确认。

七、阅卷、成绩登记及试卷分析

1.所有闭卷考试试卷均要求在指定的阅卷场所集中批阅,不得带出阅卷场所。平行班同一门课程应实行流水阅卷,集中统计成绩。

2.课程总成绩应包括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应占到40%—50%,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内容,合理设计课程过程性考核量化体系。认真登记平时成绩来源表,平时成绩来源表必须在作业、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小测验、小论文、实验操作等指标至少如实记载3项以上,并将平时总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一并录入教务平台。

3.在教务平台上排课的课程由任课教师登录教务平台录入成绩;未在教务平台上排课的课程,由教学秘书按行政班级录入成绩。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成绩录入完成后,将打印签字后的成绩单、平时成绩来源表、构成成绩的作业、论文等材料一并交到开课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存档。

4.教师要重视试卷分析的重要性,通过试卷分析,了解本学期教学质量及学生对课程内容掌握程度,达到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水平的作用。

5.本科生各科考核成绩录入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15日。研究生各科考核成绩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教学班成绩录入功能进行录入,录入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7月18日。

八、其他相关工作

1.本学期在校学生或延期毕业学生的所有重修考试方式由开课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决定(采取跟班重修考试或单独组织重修考试)。

2.考试期间,教室管理中心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开放教室,保证学生正常复习和考试,督促工勤人员及保洁,同时各教学单位应积极配合教室管理中心的工作,共同维护教室的清洁卫生。

3.各教学单位对违纪考生于考试当天下午17:00之前报学校考试办公室(电话:2061009),由教学运行保障部考试管理中心汇总后上网公布。

接本通知后,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制定期末考试方案及考试安排,统一在教务平台进行排考,将期末考试方案、考试课程汇总表、公共课线上考试学生信息表均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2年6月16日前报送教学运行保障部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联系人:王俞电话:2061009


附件:

1.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2.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教室分配表

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中卫校区公共课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4.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线上考试学生信息表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