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7:17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2〕25号

各教学单位:

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即日起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时间

自9月2日(星期五)起,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部署,要保证线上、线下教学有序无缝对接。

二、具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做好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的准备工作,及时通知授课教师,按原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时间、授课方式,于原固定教室授课,不得随意调、停课。

(二)任课教师在首次课堂集中讲授时,应针对线上教学期间讲授内容的薄弱环节安排一次巩固讲授,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三)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从9月2日起按照课表进教室线下上课,对少数经请假获得批准暂缓返校的学生,可继续参加线上教学,各教学单位务必提前排查暂缓返校学生信息,积极应对,要做到“一课一策”,务必保证每位学生能顺利完成上课任务。

(四)线下考试、校内实验和实习同步有序恢复。教学单位要继续加强校外实习活动管理,全面掌握每一名学生实习情况,要求带队教师和学生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安全、有序地完成实习任务。

(五)中卫校区课程需本部教师赴中卫授课的,授课教师须根据《关于取消宁夏大学本部至中卫校区通勤车的通知》(教学运行保障部〔2022〕18号)文件要求,以换乘高铁为主要方式赴中卫校区授课。

(六)因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等情况暂时不能返校教师应继续线上授课,待符合进校条件后,按时进校线下授课。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要提前通知相关学生继续线上授课,并将《暂时不能返校授课教师统计表》于9月2日早上10:00前发送至921282286@qq.com。

(七)请师生在教学场所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开展教学活动。


附件:暂时不能返校授课教师统计表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