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1:13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3〕24号

 

各学部:

为深入了解教学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日常教学管理,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23年5月4日-5月12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学部自查、学校检查与调研、师生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学部自查

1.课堂教学检查。组织开展学部领导、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院级教学督导等人员深入课堂进行听课;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及教学观摩活动情况。重点检查双语教学、新进教师教学、外聘教师教学的整体情况;检查教师辅导答疑、布置批改作业的情况。

2.检查试卷。检查上学期考试、阅卷、登分及考试资料存档情况;检查本学期开学初组织的补考试卷资料存档情况。

3.检查论文。检查2023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选题、任务书、各阶段指导情况、论文数据填报等情况。

4.检查实验教学情况。检查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尤其实验课程教学大纲中实验项目开出率,实验报告的批改,实验课堂学生出勤情况等。

5.检查实践教学情况。检查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具体工作安排及执行情况等。

(二)学校检查

由校领导、本科生院、教学运行保障部、校级教学督导组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和调研以下工作:

1.检查各学部期中教学检查学部安排方案(学部须发学部红头文件)。

2.检查听课情况。检查学部领导、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院级教学督导等人员深入课堂听课情况;检查教师互相听课及教学观摩活动情况。

3.调研学部制改革后教学运行情况。

4.检查宁夏大学政府贴息贷款实验室项目(见附件1)的建设情况。

(三)师生座谈

学部负责召开校级督导、下属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参加的评教意见反馈会,由校级督导向负责学院反馈评教情况。学院负责召开院级督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师生座谈会,由院级督导反馈评教情况,学院收集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对存在问题将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期中教学检查方案,创新检查方式,力求取得实效。

(二)各学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及时解决影响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的突出问题。

(三)各学部要严格落实听课与巡视制度,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力度,明确听课责任,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有效运行。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部于5月22日(星期一)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送至教学运行保障部。纸质版材料请交至文贺楼教学运行管理中心(105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xin_nie03@nxu.edu.cn。各学院将师生座谈总结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德勤楼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705),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yin_t@nxu.edu.cn。

未尽事宜,联系人:聂昕 电话:2061822(6822)

殷桃 电话:2061927(6927)


附件1:宁夏大学2022年政府贴息贷款实验室建设项目统计表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