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补缓考考试定于2023年3月31日进行,具体科目及考场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考生人数 |
考试名单 |
备注 |
2023年3月31日16:00-18:00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文荟楼105 |
41 |
21地科:张阳、王宇、王越、李晓蓉、马延瑛、李禹辰21汉语言:杨梦静、付怡冰、任思铭、张灿、马雪、王俊杰、丁琼21新华美术:苟文博21新华音乐:李慧泽21历史:胡扬名、赵伟童21数学:周浩宇21体育:罗杰、黄绍斌、谭俊杰、刘全21音乐:赵博通、李姜南、穆伟业、张乘源、何建婷、林奕彤21美术师范:王志伟、吴依文21思政:孟涛、李莹、马瑞、杨盈盈、海丽、马佳、李霜、李亚蓉21计算机技术:古海荣、锁锦霞、马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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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
考查课 |
1 |
21地科李禹辰 |
报考考查课补考的学生,请联系任课教师完成补考内容,于3月31日前将任课教师签名的成绩单及补考作业交至教育学院教科办(文荟楼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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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应用 |
5 |
21汉语言:任思铭、张峻博、娜迪热·艾尼娃尔、妥岩立、罗布占堆 |
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是针对报名参加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缓考的学生组织的考试,没有在教务系统上报名的同学本次不安排考试。
2.申请了补缓考考试的同学查明考试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3.缓考的同学请在试卷上标明缓考,否则,不予报成绩。
4.请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身份证丢失者请于考试之前补办,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扰乱考场纪律者,成绩以零分记,并上报教学运行保障部。
教育学院教科办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