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监考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3日 15:45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3〕2号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2〕95号)文件安排,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3月11日。为保证我校考点顺利完成各项考试工作,现向各学院征集监考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考人员需求数量

宁夏大学考区共报名3627人,考点设在贺兰山校区兰山一教和文荟楼,合计289场次,共需监考人员202人。各学院选派监考人员人数如下,行政单位自愿报名。

序号

学院

人数

序号

学院

人数

1

文学院

6

15

生态环境学院

6

2

民族与历史学院

6

16

农学院

6

3

新闻传播学院

6

17

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6

4

法学院

6

18

机械工程学院

6

5

外国语学院

6

19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6

6

阿拉伯学院

6

20

教育学院

6

7

经济管理学院

6

21

体育学院

6

8

数学统计学院

6

22

音乐学院

6

9

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6

23

美术学院

6

10

信息工程学院

6

24

马克思主义学院

6

11

化学化工学院

6

25

国际教育学院

6

12

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6

26

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6

13

生命科学学院

6

27

行政人员

46

14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6


合计

202

二、监考人员要求

(一)监考人员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含劳务派遣)。

(二)工作认真负责,熟悉考试业务,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

(四)监考人员身体健康,考前3天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

(五)遵守保密规定。

(六)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七)监考人员须参加考前监考培训会,熟悉本人承担职责内的各项监考程序。考前培训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

三、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类别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四、有关要求

(一)监考人员一旦排定,须服从监考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考区和考场,不得私自让他人代替监考。

(二)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分配人数选派监考人员,并于2月20日12:00前将监考人员名单纸质版报教学运行保障部考试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黑敏星

联系电话:2061009(内线:6009)

电子邮箱:137596442@qq.com


附件:监考人员信息登记表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