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保障部〔2023〕32号
各学部、学院、书院:
学校将于2023年6月19日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了认真做好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期末考试组织、命题、阅卷、成绩登记、试卷存档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考试领导、督查和巡视工作。
组 长:李建设
成 员:李 浩 李正东 张亚红 马正亮 曹 兵 王 磊 李 园 王 莅 冯淑萍 黑敏星
2.学校考试办公室设在教学运行保障部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下达考试通知,安排公共课考试,协调解决考试期间出现的问题,通报考试情况等工作。
3.各学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部考试的全面工作,报送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制定考试方案,组织考试、巡考、考试情况报告等。各学院负责组织命题、考试监考、巡考、阅卷、录入成绩等。各书院负责组织学生考试动员会,强调考试纪律,参与监考、巡考工作,并负责违纪学生处理。
二、考试具体安排
1.考试时间:公共课考试2023年6月19日-6月21日、6月25日-6月28日;专业课考试2023年7月3日-7月7日。
考试场次:第一场9:00-11:00,第二场14:00-16:00,第三场16:30-18:30
2.公共课考试时间由教学运行保障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具体课程和考试时间见附件1。《公共体育》及通识教育选修课考试随堂进行,专业课的考试时间由学部自主安排,原则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个别专业课程因教学计划的安排,其考试时间可酌情调整。为了避免重修学生期末考试时间冲突,学部安排考试时同一时间段内只能安排同一年级的学生考试。
3.专业课程考场均由学部安排,教务平台排考时间为2023年6月7日-6月13日,具体教室分配详见附件2。
4.中卫校区专业课、公共课考试均由前沿交叉学院统一安排,公共课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5.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8日安排全校通识教育公共课考试时间,各学部要优化专业课考试安排,安排专业课考试时不得安排与重修学生公共课考试的其他考试科目。
6.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自然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考试时间、方式由哲学与艺术学部组织实施;非英语专业《第一外国语II》课程考试由人文与民族学部组织实施,实行无纸化考试;其它课程考试时间、方式均由各学部自定。
三、命题
1.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宁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和《宁夏大学本科课程考试改革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内容认真命题。试题的数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度,覆盖面要宽。
2.已建有题库的课程一律使用题库命题。题库可以是套题题库,也可以是计算机题库。抽取题库中的套题,要确保在近四年内没有使用过。
3.两名以上任课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应采用课程组组卷的方式命题。对于暂不能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或可采取聘请校内非任课教师或校外承担相同课程的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命题,任课教师要准备同一水平的两套试题(A、B卷),考前由学院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用卷。
4.本次期末考试部分专业方向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仍实行教考分离,鼓励学院探索多种命题方式。教考分离根据《关于上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教考分离课程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5.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必须采用教学运行保障部网站上提供的统一模板。
四、考试纪律、监考及巡考工作
1.各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召开期末考试工作宣传动员会,把各种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规定提前告知考生,引导学生诚信考试,并向所在书院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保障考核的公平性。
2.考试前组织考试工作组成员(领导小组和巡视人员)进行考试有关条款的学习,明确工作职责。
3.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考试违纪学生要注意证据收集,认真做好违纪情况的认定,并严格按照违纪处理程序认真填写《宁夏大学考试违规现场情况登记表》,详实记录违纪事实,并由两名监考人员和考生签字确认。
五、阅卷、成绩登记及试卷分析
1.所有闭卷考试试卷均要求在指定的阅卷场所集中批阅,不得带出阅卷场所。平行班同一门课程应实行流水阅卷,集中统计成绩。
2.课程总成绩应包括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应占到40%—50%,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内容,合理设计课程过程性考核量化体系。认真登记平时成绩来源表,平时成绩来源表必须在作业、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小测验、小论文、实验操作等指标至少如实记载3项以上,并将平时总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一并录入教务平台。
3.在教务平台上排课的课程由任课教师登录教务平台录入成绩;未在教务平台上排课的课程,由教学秘书按行政班级录入成绩。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成绩录入完成后,将打印签字后的成绩单、平时成绩来源表、构成成绩的作业、论文等材料一并交到学部本科生培养办公室存档。
4.教师要重视试卷分析的重要性,通过试卷分析,了解本学期教学质量及学生对课程内容掌握程度,达到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水平的作用。
5.各科考核成绩(本科+研究生)请登录教务平台进行录入,录入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15日。
六、其他相关工作
1.本学期在校学生或延期毕业学生的所有重修考试方式由学部根据情况自行决定(采取跟班重修考试或单独组织重修考试)。
2.各学部对违纪考生于考试当天下午17:00之前报学校考试管理中心(电话:2061009),由教学运行保障部考试管理中心汇总后上网公布。
接本通知后,请各学部认真制定期末考试方案及考试安排,统一在教务平台进行排考,将期末考试方案、考试课程汇总表均由主管教学副部长签字并加盖学部公章后,于2023年6月16日前报送教学运行保障部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联系人:王俞 电话:2061009
附件:
1.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2.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教室分配表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前沿交叉学院公共课期末考试日程表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