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毕业生下一步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8:39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3〕38号

各学部、学院、书院:

由于部分学生未达到毕业条件尚未毕业,为积极推进“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全力以赴促进2023届毕业生尽早就业,现对延期毕业生报名、考试等相关工作做以下安排。

1.本学期组织2023届学生第八学期课程的补考,第八学期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于6月21日登录教务平台报名,各教学单位择期组织课程考试,成绩最迟于7月5日前录入教务平台,教学运行保障部于7月6-9日对此批次学生进行毕业及学位审核。

2.本学期组织延期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跟班重修课程的考试随教学班期末考试一同进行,线上重修课程的线下考试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成绩于7月5日前录入教务平台的可进行延期毕业生审核。

3.延期毕业生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在本学期期末进行,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教学运行保障部网站(https://jxyxbzb.nxu.edu.cn/)或微信公众号(宁大教学)通知,学生拨打电话(0951-2061822)办理选课手续。

4.延期毕业生重修课程在下学期开学第三周(9月11日-9月15日)登陆教务平台报名,进行线上课程修读,期末参加各教学单位组织的线下考试。

5.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实验实践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在教务平台进行重修报名后,及时与学部联系,学部根据学生完成情况组织论文答辩或安排参加实习实践教学活动。

6.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延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9个月后,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方可填写《宁夏大学本科学生延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提交所属学部,学部组织对学生进行考核,于次年3月毕业审核前将考核结果报教学运行管理中心。

7.延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如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请及时向所属学部提出申请授予学位,学部审核后,根据教学运行保障部学位授予审核时间,提交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