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本科生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15:08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3〕69号

各书院:

根据本科生档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级本科生档案由书院向教学运行保障部移交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交时间安排

书院名称

移交时间

守正书院

2023年11月13日

润泽书院

2023年11月14日

鼎新书院

2023年11月15日

勤学书院

2023年11月16日

尚德书院

2023年11月17日

励行书院

2023年11月20日

求是书院

2023年11月21日

博雅书院

2023年11月22日

二、相关移交要求

1.档案是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更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学生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书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2.档案移交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分学院、专业,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整理。

3.档案统一由书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移交,不得指派学生或由学生本人移交档案。

4.移交时需填写《宁夏大学本科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一式两份)。

联 系 人:李宁 李婷婷

联系电话:2061020(6020)

移交地址:学生档案管理中心(贺兰山校区德勤楼103室)


附件:宁夏大学本科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