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3日 11:17   


教学运行保障部〔2024〕32号

各学院、学部:

为持续改善实验教学条件,提升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科学性,保证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学术型人才培养质量,在前期相关单位论证申报的基础上(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超长期国债项目),学校决定对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再次进行论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突出一流专业建设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底线,结合“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师范”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教学实验室,保证教学实验室在同类院校处于领先水平。

(二)面向紧缺实验室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方案》《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等要求,根据现有实验室建设实际和实验室的紧缺性需要,保证满足基本教学要求。

(三)鼓励争取社会资源投入

深入挖掘对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性作用,加强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发挥多方合力的协同效应,学校采用配套方式给予支持,联合建设具有明显技术优势的实验室。

二、建设方式

(一)对于新建实验室,要充分提升论证的成熟性,学校将对建设用途、内容等进行严格把关,支持紧缺急用的新专业或认证专业实验室建设。

(二)对于改造升级实验室建设,要充分利用当前实验室现有资源效能,学校将严格控制建设范围与内容的盲目扩大,对确有必要改造升级的实验室进行建设投入。

(三)对于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要充分发挥多方合力的协同效应,学校将采用配套方式给予支持。

三、工作流程

(一)各院(部)调研论证阶段(5月23日-5月27日)

相关学院、学部要切实做好前期论证,充分了解行业发展和其他高校相关实验室建设状况,深入分析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在学院、学部层面充分论证,重点就实验室项目建设背景、面向专业和课程、建设的必要性、场地落实情况、主要购置设备种类与数量、预期建设效益等方面进行,确保实验室项目建设科学合理。建设项目按照轻重缓急按三个年度(2024、2025、2026年度)规划建设。

(二)学校评议阶段(5月28日-5月31日)

发展规划处组织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评议专家组,听取各项目汇报。汇报提纲(采取 PPT 现场汇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经费预算(含分项预算)、项目开工及完成时间、预期建设成效。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部、学院高度重视2024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工作,论证不充分者不予立项。

(二)资源共享,提高效益。做好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统一规划,最大限度整合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实验资源,确保提高实验室利用效率,集约使用教学实验用房,禁止同类实验室重复建设。共享性较强的教学实验室,设置在使用率高、师资力量强的单位。

五、申报方式及其他

项目申报采用线上进行,网址为:https://xmssb.nxu.edu.cn,申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一式 13份,以学部为单位带至汇报会现场。

其他相关事宜,联系人及电话:官老师 尹老师,2061014(6014);李玉华(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服务):177 1184 7391。


附件: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