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保障部〔2026〕21号
各书院、学部及相关往届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精神,由于“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导致部分往届毕业生没有及时完成个人档案转递工作,档案仍然滞留在教学运行保障部学生档案管理中心。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及《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精神,高校作为教育机构,不具备长期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职能。毕业生档案若长期滞留学校,将直接影响其后续考研政审、职称评定、工龄计算及社会保险办理等切身利益。目前,学生档案管理中心库房容量饱和,已对2026级及以后新生档案的接收与入库造成巨大压力。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档案管理,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往届毕业生滞留档案进行专项清理与集中转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与范围
本次清理针对已毕业离校且档案仍滞留在教学运行保障部学生档案管理中心的全日制本硕博学生,即2022至2025届本科生,2023至2025届研究生(含博士)。
二、办理时间及安排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信息核对与申请期(即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往届毕业生根据学生档案管理中心公布的往届毕业生档案遗留清单(见附件1、2),认真核对姓名、学号、学院等相关信息,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档案转递申请。
第二阶段:集中邮寄期(2026年4月23日—5月12日):将审核通过后的档案分批通过EMS通道寄出。
第三阶段:后续处置期(2026年5月12日后):逾期未办理的档案转递任务,学生档案管理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转递至学生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
三、办理流程
为方便毕业生办理,本次清理工作采取“线上申请为主、线下办理为辅”的方式。
(一)确认档案状态
2022—2025届毕业生可通过电脑访问https://dagl.nxu.edu.cn/或通过手机访问https://dagl.nxu.edu.cn/phone,登录宁夏大学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点击“档案转出查询”查看个人档案状态。若查询不到邮寄单号说明档案在校暂存,则属于本次清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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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备接收材料
毕业生需提前联系并确认档案接收单位,获取由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或同等效力证明。常见的接收单位包括: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社局)、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国企或机关事业单位、录取你攻读硕士/博士的院校等。(特别提示:未就业毕业生通常应转回户籍地人才服务中心。若户籍地人才市场无法出具《调档函》,可提供本人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照片替代。)
(三)提交转递申请
1.线上办理(推荐):
(1)2025届本硕博毕业生请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在“档案信息登记”模块完成档案转递地址填写工作,并上传清晰的《调档函》及相关附件扫描件。具体操作可关注宁大教学微信公众号或服务号,搜“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或“贺兰山下档案护航—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获取办理流程信息。
(2)2022届至2024届毕业生可通过电脑访问https://dagl.nxu.edu.cn/或通过手机访问https://dagl.nxu.edu.cn/phone,登录宁夏大学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电脑端操作:点击“信息管理”→“往届毕业生档案信息登记”→“信息登记”,根据系统提示完善档案信息;手机端用户可直接点击“往届毕业生档案信息登记”模块,按提示完成信息登记。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档案将批量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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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下办理或委托代办: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线上办理,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校办理。
地址: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德勤楼103室(学生档案管理中心)。
所需材料:《调档函》原件或彩色打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档案转递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档案转递与查询
按照规定,通过中国邮政EMS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通道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档案寄出后,毕业生通过电脑访问https://dagl.nxu.edu.cn/或通过手机访问https://dagl.nxu.edu.cn/phone,登录宁夏大学学生档案管理系统。查询EMS单号,并及时跟踪档案签收状态,提醒接收单位查收。
五、特殊情况说明
(一)退学/结业学生(硕士、博士除外):因退学或结业离校的学生,需先联系原所在书院或学院补办离校手续或领取肄业证书等,确认材料齐全后,档案方可转递至生源地或户籍地人才中心。
(二)党员档案:党员档案是学生档案的组成部分,需随人事档案一并转递,原则上不予单独拆分寄送。
(三)定向/委培生:定向或委培硕/博研究生,除常规流程外,还需提供定向协议书,确保档案转递符合定向培养单位及学校双方管理规定。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书院、学部单位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工作,利用微信群、班级群等渠道,协助通知往届校友按时办理,确保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平稳有序。
(二)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若毕业生长期滞留档案在学校,或将档案滞留个人手中,可能导致档案变成“死档”或“无效”,直接影响个人社保办理、退休工龄核算等重大权益。
(三)请相关毕业生务必在2026年5月12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办理者,学校将视为毕业生知晓并同意,按规定对遗留档案进行集中清理和分批寄送。对于无法联系或无法明确去向的档案,学校将依据政策进行批量转递至生源地人才机构。
七、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德勤楼103室
联系电话:0951-2061020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
1.2022—2025届本科毕业生档案遗留学生名单
2.2023—2025届研究生(硕士、博士)档案遗留学生名单
教学运行保障部
2026年4月20日